工傷保險申請的主體有兩類:一是職工所在單位;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工會組織。
1、職工所在單位。工傷事故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以后,職工所在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認定申請義務。
2、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因此職工本人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權利。如果受傷職工在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時很難親自去辦理工傷認定申請等事項,工傷職工的近親屬,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為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此外,作為維護職工權益的專門性群眾組織的工會,也有權為職工申請進行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