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常識
工傷預防是指采用經濟、管理和技術等手段,事先防范工傷事故以及職業病的發生,改善和創造有利于安全、健康的工作條件,減少工傷事故以及職業病的隱患,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工傷預防的目的是從源頭上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實現“零工傷”“零傷害”的最終目標。
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后,享有法定的權利,但是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定義務。職工在工傷保險和工傷預防方面的義務主要有:
(1)職工有義務遵守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單位負責人的工作安排和指揮。
(2)職工在勞動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接受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配合用人單位積極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3)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報告工傷和申請工傷待遇時,有義務如實反映發生事故和職業病的有關情況和工資收入、家庭有關情況等;當有關部門調查取證時,應當給予配合。
(4)除非緊急情況以外,發生工傷的職工應當到工傷保險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對于治療、康復、評殘要接受有關機構的安排,并給予配合。
(5)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確認完全恢復或者部分恢復勞動能力后,可以工作的,要服從用人單位的工作安排。
